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峰瑞创业投资中心,闫军,何睿,王兴, 广州红八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胶囊时尚(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6执异174号 |
案由 |
合伙企业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峰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闫军、何睿、王兴: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红八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与胶囊时尚(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中,广州红八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上海峰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闫军、何睿、王兴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闽0206执异174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执行服务中心调解室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