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福建省鑫东华贸易有限公司,郑成东,郑振官,陈秀英, 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锦华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盈茂石化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2021)闽01民初382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于2021年09月28日刊登在人民法院报G147版上的(2021)闽01民初382号原告广州盈茂石化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锦华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鑫东华贸易有限公司、郑成东、郑振官、陈秀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其中:“福建省鑫东华贸易有限公司”应更正为“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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