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某某,兰某某,陈某某,林某某,陈某某,张某某, 福建蓝铂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祥芮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902民初81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某某、张某某:本院受理(2021)闽0902民初815号原告张某某、兰某某、陈某某与被告福建祥芮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蓝铂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某某、陈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902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