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某某,王某,郭某某,李某,第三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杰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津0102民初3629号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市杰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魏某某(xxxxxxxxxxxxxxxxxx)、王某(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对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诉郭某某(xxxxxxxxxxxxxxxxxx)、李某(xxxxxxxxxxxxxxxxxx)及你及第三人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2民初3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