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双流分公司, 宁夏思凡锦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俞辰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顺羲建材有限公司 ,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启东胜华五金有限公司 ,四川永盛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温州俞辰科技有限公司、启东胜华五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夏思凡锦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顺羲建材有限公司、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永盛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1.请求六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款金额20万元,并支付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报价利率3.85%计算)。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均由六被告承担。1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