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某,张某某,鄂尔多斯中融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沈丘华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0202民初1122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某:本院受理原告高某诉被告张某某、沈丘华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中融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202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