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颜永林,沈慧平,汪世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慧平、汪世平:本院受理原告颜永林与被告沈慧平、汪世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公告刊登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