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颜永林,沈慧平,汪世平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沈慧平、汪世平:本院受理原告颜永林与被告沈慧平、汪世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公告刊登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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