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礼某,王某, 海城市汇卓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2民初795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海城市汇卓服装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礼某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02民初79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借款35万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