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某, 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黔0181民初5495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某:本院受理原告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诉杨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81民初5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