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阳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禹某某,第三人-,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正浩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3民初7903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禹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沈阳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诉被告禹某某、第三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正浩支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13民初7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