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安世强, 苏州闽铁兴金属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内容
安世强:本院受理原告苏州闽铁兴金属有限公司诉被告安世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上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