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路强,尹开放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内容
尹开放:本院已受理原告吴路强诉被告尹开放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保全清单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质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沙湖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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