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某某, 甘肃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702民初386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某某: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与被告梁某某、甘肃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702民初38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借贷审判团队(9005)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