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付某某,周某, 遵义安路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黔0302民初14532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内容
遵义安路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某:本院受理原告付某某与你公司及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02民初145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周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付某某支付劳务费682760元;二、驳回原告付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050元,由被告周某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