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赵某某,黄某某, 曲靖市麒麟区新天地家居文化有限公司 ,宣威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云民终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某某:本院受理陈某某依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云民终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赵某某、黄某某、宣威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新天地家居文化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YYH评估1组评字第202112(GD-0061)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评估项目为:宣威市榕峰大道东段北侧立得·康城(立得榕城尚都)28间商铺,建筑面积为1635.133㎡]。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有意见,须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