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某某, 东信永诚资产管理(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金丰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汇中金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81民初4488号 |
案由 |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信永诚资产管理(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金丰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某某与被告东信永诚资产管理(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金丰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汇中金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81民初44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唐某某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