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市呼噜宝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582民初12660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泉州市呼噜宝贝股份有限公司(9135058278693084XX):本院受理原告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582民初126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泉州市呼噜宝贝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款项4.5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和以15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二、泉州市呼噜宝贝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因提起诉讼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5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