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石狮市空理愁鸟网络服装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狮市空理愁鸟网络服装店:本院受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石狮市空理愁鸟网络服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