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 厦门路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某某:本院受理上诉人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厦门路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已审理终结。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民终68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8577元,由上诉人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