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某,朱某某,林某某,黄某某,肖某某,陈某某,曹某,郑某某,郑某某,赵某,危某某,周某某,林某某,林某某,李某,何某,江某某,李某某,陈某,赖某某,郑某某,谢某某,陈某某,申某某,林某某,谢某,卓某某,邓某某,曾某某,连某某,张某某,陈某某,刘某某,陈某,姚某,方某某,郑某某,甘某某,占某某,陈某某,田某某,张某某,江某某,吴某,江某某,程某某,林某某,高某,张某某,叶某某,第三人-,福建绍恩房地, 福州市置晟和物业有限公司福建绍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易和面包店福州市鼓楼区郝国和包点店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0)闽0102民初9699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内容
福建绍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某、朱某某、林某某、黄某某、肖某某、陈某某、曹某、郑某某、郑某某、赵某、危某某、周某某、林某某、林某某、李某、何某、江某某、李某某、陈某、赖某某、郑某某、谢某某、陈某某、申某某、林某某、谢某、卓某某、邓某某、曾某某、连某某、姚某、张某某、方某某、郑某某、甘某某、占某某、陈某某、田某某、张某某、江某某、吴某、江某某、程某某、林某某、高某、张某某、叶某某、陈某某、刘某某、陈某与被告福建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易和面包店、福州市鼓楼区郝国和包点店、第三人福州市置晟和物业有限公司、福建绍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福建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2020)闽0102民初969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