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某某,临桂分公司,李某某, 柳州市桂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桂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桂分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桂0312民初7348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某某:本院受理(2021)桂0312民初7348号原告郑某某与被告柳州市桂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桂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桂分公司、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审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阳光司法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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