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姚某某,耿某某,张某,刘某某,孙某,翟某某,冯某某,孙某, 临汾市绿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晋民终566-570号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公告人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姚某某、耿某某、张某、临汾市绿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某某、孙某、翟某某、冯某某、孙某与原审第三人你四方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四方公告送达(2021)晋民终566-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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