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某某,梁某某, 山西卓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 ,山西卓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002民初373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某某、山西卓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某某诉你们与山西卓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1002民初37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