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某,李某某, 大方县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大方县福临门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521民初3779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本院受理原告大方县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及大方县福临门业、李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21)黔0521民初37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