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熊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黔0302民初2030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熊某:本院受理(2021)黔0302民初20301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代偿款35986.13元,并从2020年10月25日起实际付清之日止以35986.1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支付滞纳金,暂计算到2021年7月31日为279天,35986.13×279÷365×15.4%=4236元;2、请求判决被告支付保险费2601元;第1、2项合计42823.13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力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A131办公室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机关第二十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