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蔡明赐DELROSARTOARTHUR,蔡明赐DELROSARIOARTHUR, 厦门市开元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房屋建设开发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闽0203民初20446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明赐DELROSARIOARTHUR:本院受理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厦门市思明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厦门市开元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蔡明赐DELROSARTOARTHUR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3民初20446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节假日顺延)上午8:30在本院(厦门市湖滨南路334号)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