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顾明星,肖玲, 广西桂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4民初395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桂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顾明星诉被告肖玲、广西桂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204民初395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告知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顾明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11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顾明星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