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连勤,任文武, 安徽正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03民初364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任文武、安徽正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连勤诉被告任文武、安徽正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3民初3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