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薛贝贝,苏欣欣,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贝贝、苏欣欣: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薛贝贝、苏欣欣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2月22日下午3:00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