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谭时佳,苏文仕,许争鸣,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 ,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01民初59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杨振、肖赛平、杨子江、谭时佳、苏文仕、许争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与被告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杨振、肖赛平、杨子江、谭时佳、苏文仕、许争鸣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01民初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区31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按对方当事人数量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