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大连爱康国信新型建材产业园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0291财保26号,(2020)辽0291财保26号之一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爱康国信新型建材产业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申请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大连爱康国信新型建材产业园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辽0291财保26号民事裁定书、(2020)辽0291财保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