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文武,宋云萍, 鄂托克旗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0624民初218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文武、宋云萍:本院受理原告鄂托克旗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624民初2181号民事判决书及预交上诉费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