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亮,田春光,赵晓华, 淮北市吉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621民初3656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淮北市吉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田春光: 原告陈亮与被告淮北市吉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如公司)、田春光、赵晓华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直接和邮寄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621民初36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1.驳回陈亮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12368元、公告费690元由陈亮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