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亮,田春光,赵晓华, 淮北市吉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621民初3656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人民法院
内容
淮北市吉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田春光: 原告陈亮与被告淮北市吉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如公司)、田春光、赵晓华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直接和邮寄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621民初36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1.驳回陈亮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12368元、公告费690元由陈亮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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