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超,林雄, 拓界(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垚界(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03民初259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雄:本院受理原告张超诉被告拓界(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垚界(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张超对(2021)闽0103民初2595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3民初259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