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尹一铭,丁雪,杨召,邹峰,孙文逸,赵海玲, 贝美朵朵(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16执异943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贝美朵朵(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丁雪、杨召、邹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尹一铭与被执行人贝美朵朵(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追加丁雪、杨召、邹峰、孙文逸、赵海玲为被执行人。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津0116执异943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新城路10号)民三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