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伟,方义红,安徽旌德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人民法院
内容
方义红、安徽旌德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吴伟诉被告方义红、安徽旌德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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