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治兰,贺建忠,贺建春,贺建军,贺建国,第三人-, 天津鸿基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壹街村村民委员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11民初9906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贺建忠、贺建春、贺建军、贺建国、天津鸿基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治兰与贺建忠、贺建春、贺建军、贺建国、天津鸿基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壹街村村民委员会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1民初9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