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纪宏高,MAIMYNGUYEN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521民初2110号
案由
婚姻无效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
内容
MAIMYNGUYEN:原告纪宏高与被告MAIMYNGUYEN婚姻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受理。原告纪宏高于2021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521民初2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准许原告纪宏高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纪宏高负担。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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