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涛,李占豪,孙蕾,姚青,张占豪, 兰州环海商贸有限公司 ,皋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甘肃昊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甘01民初106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州环海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昊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涛、李占豪、孙蕾、姚青:本院受理皋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兰州环海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昊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涛、张占豪、孙蕾、姚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甘01民初106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楼二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