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鑫, 兰山区燕赢零食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山区燕赢零食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1302MA3UHNR66Y):本院受理原告黄鑫诉被告兰山区燕赢零食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