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厚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厚君: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2022年3月1日下午13时在本院速裁法庭(2)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