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路,陈晓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7)甘0102民初7700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路: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与被执行人赵路、陈晓宇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甘0102民初770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受理。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委托了甘肃天德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赵路名下车牌号为甘甘A1Z723德宝总裁S小型轿车进行评估。甘肃天德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甘天评报字[2020]第022号资产报告,车牌号为甘A12723德宝总裁S小型轿车单项资产评估市场价值为5389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甘肃天德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车辆估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