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应泰纸业有限公司 ,大连天池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环嘉集团有限公司 ,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大连金凯旋再生资源收购连锁有限公司 ,大连赫东废旧塑料有限公司 ,大连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9民初6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金凯旋再生资源收购连锁有限公司、大连应泰纸业有限公司、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大连赫东废旧塑料有限公司、大连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天池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环嘉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告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9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