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恒裕纺织有限公司 ,泰兴市王笑百货商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宁01民初1540号,(2021)宁01执3142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恒裕纺织有限公司、泰兴市王笑百货商行、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你公司与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宁01民初15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1)宁01执31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责令你于公告期满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