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昆明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2021)云0181破2号之一 |
案由 |
公司清算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云0181破2号之一本院依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申请于2021年10月28日裁定受理昆明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昆明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昆明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发布公告确定本案债权申报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届满,并定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昆明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考虑到部分债权人受疫情影响提交债权申报资料有障碍,加之目前安宁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作出如下调整:一、延长债权申报期限至2022年1月28日届满;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至2022年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其余事项不变。请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按照昆明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在会议召开前发送的参会通知准时参会。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