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换强,刘秀根, 山西金宇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太谷县金鼎盛安防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太谷县金鼎盛安防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换强与被告太谷县金鼎盛安防建材有限公司、刘秀根、山西金宇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12月16日在人民法院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转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将定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