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柏霖,合浦分公司,柏霖, 广西永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永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桂0521民初698号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
内容
广西永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广西永翔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柏霖与被告广西永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广西永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521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广西永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应将位于合浦县廉州镇内东环路B-11-20号(现廉阳大道81号)永翔·时代名苑第1幢1单元1601号房的不动产权属过户登记至原告陈柏霖名下;二、被告广西永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广西永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柏霖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33037.28元;三、驳回原告陈柏霖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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