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海,郑吉辉,张维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702民初853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吉辉、张维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支行与被告任海、郑吉辉、张维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702民初8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