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洪超,贾凤桐,赵丹梅, 昆明远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云2601民初7996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昆明远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贾凤桐、赵丹梅:本院受理原告王洪超与被告昆明远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贾凤桐、赵丹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云2601民初799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