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新俊,王文亭,张伟平, 山西泽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9民终151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西泽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新俊、王文亭与被上诉人张伟平、山西泽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晋09民终15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